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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自启用新门户网站以来,我局增强了互动性栏目的功能,明确了局内各相关科室对互动栏目更新维护的职责分工,做到有“留言”必回复,能公开尽公开,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和统计方法制度了解的需求。每月数据发布后,各科室都会对主要数据进行重点分析,选取有价值的、公众关注的信息,发布到“沧州统计微讯”公众号上,方便各界及时知晓沧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微信公众号全年公开发布信息340余条。市统计局加强与《中国信息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合作,全年报送短、实、快的经济稿件、工作信息、图片新闻等各类信息20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民留言回复不够及时。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开放共享、统计为民”的理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沧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