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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沧州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健全制度机制,有效推动统计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

2016年,统计局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范围,落实信息公开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日程要求及时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取信于公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统计局按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据初步统计,全年共主动公开组织机构、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和各地要事280条。其中政务信息81条,统计信息199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此外,统计局还积极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全年共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数据60余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力度。2016年是“十五”开局之年,统计局积极做好策划,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用统计数据及时加强对沧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新常态的解读。全年共发布经济运行各领域统计信息199篇。同时,着力抓好重大统计调查、统计改革和统计普法的宣传。通过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开放日现场活动等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宣传沧州市2016农业普查工作,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2016年,举办以“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为主题的第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印制《农业普查条例》、《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农普宣传手提袋和农普扑克牌等宣传资料,发送到部分居民家庭和参加开放日活动的高校学生手中。此外,2016年,除《统计数据与分析》、《沧州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常规性统计刊物外,统计局还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及时发布了统计信息和主要指标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统计局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近100人次,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4,均及时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统计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与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解读机制还不够完善,解读角度仍相对单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

(二)改进措施。统计局将不断创新统计科普产品,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专家解读机制,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等相关指标数据的解读,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