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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6/0007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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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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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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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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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沧州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健全制度机制,有效推动统计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
2015年,市统计局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范围,落实信息公开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同时,调整更新《沧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同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日程要求及时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取信于公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2015年,市统计局按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据初步统计,全年共主动公开组织机构、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和各地要事294条。其中政务信息51条,统计信息243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此外,市统计局还积极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全年共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数据30余次。
(二)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加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市统计局积极做好策划,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用统计数据及时加强对沧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新常态的解读。全年共发布经济运行各领域统计信息243篇。同时,着力抓好重大统计调查、统计改革和统计普法的宣传。通过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开放日现场活动等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宣传沧州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公开渠道和形式进一步完善。2015年,举办以“统计服务民生”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印制宣传手册5000余本,发送到部分居民家庭和参加开放日活动的高校学生手中。此外,2015年,除《统计数据与分析》、《沧州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常规性统计刊物外,市统计局还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及时发布了统计信息和主要指标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市统计局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近100人次,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市统计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与市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解读机制还不够完善,解读角度仍相对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市统计局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专家解读机制,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等相关指标数据的解读,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三是不断创新统计科普产品,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