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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14   来源:

沧州市统计局

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沧双随机办〔20231号),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启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一单两库”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统计双随机抽查顺利进行。

(二)以部门联合抽查为抓手,做好部门间协同监管。对于能够配合参与联合抽查的统计“双随机”抽查事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应联尽联,积极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抽查,统一工作流程,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上进一步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强化对县(市、区)统计机构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定期维护平台数据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根据省、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本部门三定方案,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利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积极参与联合抽查。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按照本级双随机办有关要求,遵循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确保联合抽查联尽联、联必联”。要贯彻落实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25%,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本地总抽查数的80%以上。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

(四)规范抽查工作程序。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积极探索创新,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重点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坚持统计工作求真求实求准原则,积极主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对统计调查、分析、监督职能的促进完善作用。按照本级政府和上级统计机构的要求,与各部门协同联动,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要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高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市统计局将加强对全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抵制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填报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