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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沧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沧州市浮阳大道16号沧州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 03172079892,传真:03172079892)。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把做好政务公开作为统计服务的重要抓手,在推进过程中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科研的重要途径,减少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二是坚持群众导向,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焦需求、寻找差距,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把创新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技术手段,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四是坚持正面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经济形势,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8

66.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较之往年有质的提升,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需求,市统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